金融与保险法律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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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612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05日11:55:14 打印此页 关闭


一、金融业务范围

(1)国内外银团贷款、项目贷款及各类商业贷款;

(2)金融衍生产品法律业务;

(3)组合贷款;

(4)融资租赁业务;

(5)股权融资;

(6)BOT项目建设

(7)票据纠纷

(8)不良资产的尽职调查、谈判协商、诉讼执行、收购处置等。

二、保险业务范围

(1) 为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的设立、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清算、注销等提供咨询、代理以及其它相关服务;

(2) 担任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保险中介机构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其经营管理、保险产品的开发、保险方案的设计、重大保险合同的审查、保险的资信调查、保险损失的理赔、保险争议的调解等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3)协助投保人制定保险策略、选择保险险种、参与合同谈判、修订合同文本、参与保险索赔、保险争议的调解;

(4) 水、陆、空货运保险,涉外保险法律业务,

(5) 代理保险纠纷的仲裁或诉讼案件。

三、证券业务范围:

(1)中国企业境内外股票发行与上市

(2)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外股票发行与上市

(3)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分拆上市

(4) 股份公司可转债、企业债券、金融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四、基金业务范围

(1)内外资基金公司的设立;

(2)基金产品的法律可行性研究论证;

(3)出具有关基金管理公司各类事务的法律意见书;

(4)为基金公司提供常年顾问服务;

(5)各类基金的发行及相关法律文件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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