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与建筑工程法律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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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430 更新时间:2017年07月05日11:52:21 打印此页 关闭


一、房地产公司法律业务范围

(1)房地产项目公司在设立、转让、兼并、重组、上市、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事务;

(2)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评估、调查;

(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及抵押;

(4)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文件起草、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

(5)建设单位的资质审查及建筑施工管理; 商品房的境内外销售;

(6)房地产银行按揭及有关的担保、抵押、回购;

(7)房地产的抵押、买卖、租赁、拍卖等房地产权益纠纷的诉讼、仲裁等项法律事务;

二、房屋买卖法律业务范围

(1)律师陪购服务:查验、核实交易房屋的法律证明文件;

(2)协助签订房屋认购书;审查、修改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

(3)参与房屋交易谈判,协助购房人签订购房;审查有关房屋交付验收的法律文件;

(4)协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验收

(5)代理二手房买卖及过户手续;代理房屋租赁事宜;

(6)代理起草、协商、修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

(7)代理房屋买卖诉讼或仲裁法律事务。

三、建筑工程法律业务范围

(1)协助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2)对工程项目承包商(投资者)资质、财务状况、银行的资信等级、银行的授信额度、履约能力等进行尽职调查;

(3)参与项目合作、投资、项目融资、项目公司的设立、项目转让、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合同的谈判工作;

(4)起草、审查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安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代建项目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

(5)指导企业管理和完善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来往函件、报告、通知等各种文件;

(6)为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出具法律意见和建议;

(7)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向发包人索赔的程序和资料;

(8)对发包人迟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和结算款出具律师函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9)协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及突发事件,确保工程进度;     

(10)协助企业搞好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11)通过拍卖、收购等方式处理烂尾楼等工程,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12)通过谈判、诉讼、仲裁等方式催讨工程款和工程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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