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或故意传播与疫情有关的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何种犯罪?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社会高度关注,但确有极个别人通过网络编造、散播虚假信息。
1.以报复为目的,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许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例要旨: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定罪处罚。
案例来源:《敲诈勒索罪判解研究》,刘树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7月
2.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而故意传播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黄旭、李雁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例要旨:编造他人患有“非典型肺炎”症状的虚假事实,属于“编造虚假的恐怖信息”。对于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并将所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予以传播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即可。此罪是结果犯,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一般可以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恐慌程度等方面认定。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刑事审判指导案例5.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行为人捏造“非典型肺炎”疫情在互联网上传播属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其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黄某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例要旨:行为人在我国人民共同抗击“非典型性肺炎”疫情的特殊时期,故意捏造虚假的恐怖信息并故意在互联网上发表、传播,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
案例来源:《热点难点案例判解》
4.宣传信耶稣能防非典等虚假恐怖信息,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朱彬一、方士田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例要旨:宣传信耶稣能防非典等虚假恐怖信息,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审理法院:安徽省颖上县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敲诈勒索罪判解研究》,刘树德,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7月
5.编造、故意传播虚假地震预报信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陈智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例要旨:行为人故意在官网上发布虚假的地震预报信息,并到互联网上其他网站进行传播,致使网络点击率过万,造成公众恐慌,严重的扰乱了公众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案号:(2008)南市刑一终字第172号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
6.非法侵入地震局官方网站,编造并发布虚假地震信息,引起社会公众恐慌的,成立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贾志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例要旨:虚假的地震信息完全具备虚假恐怖信息的形式和内容,属于虚假恐怖信息的范畴。行为人在发生特大地震后余震不断的特殊时期,非法侵入地震局官方网站,编造并发布虚假地震信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恐慌,其行为性质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7.行为人通过手机短信向多人发送地震预报信息,以“编造、散布地震信息”开玩笑,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曹权伟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案 案例要旨:在5.12大地震和当地小地震的背景下,利用人们对地震的恐慌心理,编造虚假地震信息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开玩笑的心态属于间接故意,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案号: (2009)巩刑初字第561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
案例来源:《审判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