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做好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当前形势,现就做好相关审判执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的要求,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我院原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期间安排的庭审、听证、质证、调解等诉讼活动全部延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上述期间经我院公告排期的庭审,依法顺延至2020年2月3日进行。
二、如果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法定事由不能到我院参加庭审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案件审理能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我院申请网上开庭,尽量减少出行,降低风险。经我院安排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庭审、听证、质证、调解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应予以配合。
四、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案件承办法官办理延期开庭等事宜的,请及时通过12368司法热线、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电话、短信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五、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涉及审判执行相关事宜,请参照上述要求及时进行办理。